
公告日期:2023-12-05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5021 证券简称:ST 农商通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农商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农商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相关协议对认购股票数量、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本次定向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协议生效条件、协议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3.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审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对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合理有效。本次债转股定价是以审计确认的债权账面价值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均进行了详细规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公告编号:2023-044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湖南农商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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