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1
公告编号:2020-049
证券代码:835042 证券简称:中加飞机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上海中加飞机机载设备维修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4 月 8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3 月 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达之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何烈辉,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畅、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中加飞机机载设备维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凌凯礼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关鹏程、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凌凯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凌凯礼
公告编号:2020-049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关鹏程、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 年 7 月 22 日,原告上海达之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
上海中加飞机机载设备维修股份有限公司、凌凯礼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两被告向原告转让上海中加晨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后因上海中加晨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取得《运行许可证》
的时间晚于约定的股权交割时间,原告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解除了
《股权转让协议》。2020 年 3 月,原告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解决,后双方和解结案。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双倍返还股权转让定金人民币200 万元;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定金 100 万元为基数计算的
利息(其中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 年 8 月 20 日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按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判令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及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由两被告承担。
诉讼依据:
2017 年 7 月 22 日,原告与两被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两被告向原告转让上海中加晨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凌凯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声誉及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目前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保护构成重大影响。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两被告应支付
原告款项 212.5 万元,双方以此清结;二、支付方式: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30 万元、2020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 182.5 万元;若两被
告任一期逾期支付,则另需向原告偿付以未付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的利息损失;三、本案受理费 23,800 元减半为 11,900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16,900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四、双方别无其他争执。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 0115 民初 13976 号《民事调解书》
上海中加飞机机载设备维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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