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苏州瀚易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系由苏州瀚易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瀚易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苏州市市高新区竹园路 209 号苏州创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国内领先的 3D 生态产业链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及辅助设备开发、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教学解决方案、教育软件及同步辅导材料研发、销售;教学资源研发;企业管理咨询;教学设备、计算机租赁;教学实训设备的技术研发与销售;面向成年人开展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培训);平面与立体设计制作;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销售;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5G 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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