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8
证券代码:835062 证券简称:远东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常州市远东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常州市远东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经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
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有
效同意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
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以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
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6 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孰高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寄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文件扫描件的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须载明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②、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③、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
3、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异议股东,则视为该异议股东追认同意《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全部内容并自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