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深圳墨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4
二、专项说明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京 市丰台 区丽泽路 2 0 号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深圳墨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 410027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墨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麟股份”)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013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1)与收购深圳墨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墨菲”)相关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1 所述,本期收购深圳墨菲 8.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墨菲 51.04%的股权,构成对其控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本期股权收购前,持有深圳墨菲 43.04%的股权,账
面投资成本 3,700.00 万元。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以 5.60 万元的对价购买了
深圳墨菲 8.00%的股权,并且以这一次的股权交易对价折算出每一百分比的持股比例对应的股权价值,以此来确认原持股 43.04%的股权在收购日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3,669.87 万确认为投资亏损。公司未能提供原持有深圳墨菲 43.04%的股权在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评估报告,我们无法对上述投资亏损的金额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合并层面确认深圳墨菲商誉金额为 2,181.00 万元,公司未能提供深圳墨菲在收购日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我们无法对上述商誉的确认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合并层面对深圳墨菲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181.00 万元,公司未能提供该项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依据,我们无法判断期末商誉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本公司 2022 年
度发生净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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