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5070 证券简称:洁润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洁润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股东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跃进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主体:实际控制人潘跃进。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公告编号:2023-015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孰高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潘跃进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
公告编号:2023-015
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四) 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孰高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应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潘跃进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本公告公告日至终止挂牌后一个月。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