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5071 证券简称:慧达通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慧达通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 在原“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
理 系管理、第二百一十条”之后,增加一
条,即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二百一十一条 投资者保护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
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
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如果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
挂牌或者被强制终止挂牌,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
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
公告编号:2022-009
申请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由
董事会提出具体措施方案,通过现金选
择权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
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
协商解决方案。投资者与公司之间产生
的任何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一十一条条及之后各条款 序号相应顺延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内容,设置专门条款,充分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安徽慧达通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