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5074 证券简称:华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200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由于贵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人员因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贵公司2023 年度生产经营全面停滞,员工全部离职,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主要资产被司法冻结。并且,贵公司也没有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措施。
(二)审计范围受限
因贵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管人员缺岗、员工离职,公司主要资产被司法冻
结,因此,我们在审计中,无法全面获取相关的财务资料,无法对贵公司的银行存款、往来款项、实物资产、交易等事项实施包括函证、盘点、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公告编号:2024-008
由于上述事项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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