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5074 证券简称:ST 华炘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07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7 月 1 日,ST 华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信息披露负
公告编号:2024-025
责人李婺罕持有公司股份 15,205,75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60.8230%,若上述股份全部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ST 华炘未
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后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华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 ST 华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将高度重视此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切实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07 号)
浙江华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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