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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3 17:57:02 股吧网页版
博宁福田: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3


公告编号:2020-011

青岛博宁福田通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股东 ...... 6

第二节股东大会 ...... 8
第五章董事会 ...... 16

第一节董事 ...... 16

第二节董事会 ...... 19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2
第七章监事会 ...... 23

第一节监事 ...... 23

第二节监事会 ...... 2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26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7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27

第一节通知 ...... 27

第二节公告 ...... 28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0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31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32
第十三章附则 ...... 3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青岛博宁福田通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东路以东,规划东 4 号线以西,规划东
17 号线以北。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81.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做智能通道科技与文化的创新者和领导者,致力于提升
客户价值、员工价值和企业价值,打造世界知名的智能通道品牌。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智能交通售检票及屏蔽门系统软硬件、智
能交通运维服务、自助登机通道设备、各类闸机、自动门、门禁系统、其他门窗类产品及上述产品的零部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维修;轨道交通技术的咨询、服务、检测、转让及智能交通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自有房屋对外租赁。

前款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核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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