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挂牌公司名称: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远方生态
股票代码:835081
收购人:杭州缘源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同镇稻香路一号农业服务中心 3-4-3103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无需获取第三方的授权和批准。
四、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依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远方生态、被收购人、 指 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挂牌公司
收购人、杭州缘源 指 杭州缘源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七星云 指 贵州七星云机器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收购人杭州缘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七星云持有的远
本次收购 指 方生态 6,018,000 股(占远方生态股份的 30.00%)。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杭州缘源,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罗凯方。
财务顾问、申港证券 指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上海保泰律师事务所
被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贵州远方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目录
第一章 收购人介绍......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5
三、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6
四、收购人最近 2 年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 7
五、收购人主体资格情况......7
六、收购人与远方生态的关联关系......8
七、收购人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8
第二章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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