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5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5091 证券简称:沃科合众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项 财务负责人、技术总监、销售总监、项
目总监、管理总监。 目总监、管理总监。
第十四条 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定 第十四条 上述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
为准。 核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3-008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奖惩事项; 项;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 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
聘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第九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章程第九十四条关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
于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公司财务总监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 公司财务负责人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 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 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
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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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名和股东代表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备查文件
《关于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提案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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