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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科阳新材: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6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5098 证券简称:科阳新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n.cn)披露了《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定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9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9年7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胡莉萍女士(截至2019年7月13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名盛瑞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审议。

新增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原公司董事龚盛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补新任董事。现提名盛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19-020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注明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审查,截至2019年7月13日,股东胡莉萍女士拥有提案人的资格,且提案的时间、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4、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5、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6、审议《2019年年度经营计划》议案
7、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8、审议《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盛瑞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0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提请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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