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9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5098 证券简称:科阳新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全体职工大会于
2018年7月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经公司全体职工大会充分讨论,同意选举梁越勇先生、周能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6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胡莉萍、胡晓芬、凌钧、赵敏、龚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股东9人,实际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公告编号:2018-022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何萍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股东9人,实际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莉萍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凌钧董事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赵敏董事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22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龚盛董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7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梁越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总经理胡莉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51.00%。
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凌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3.60%。
该任命董事、财务总监赵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40%。
该任命董事、董事会秘书龚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梁越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该任命职工代表监事周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该任命监事何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0%。
截至公告日,上述被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惩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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