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北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公开查询,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行 否
政监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下发《关于对北
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钱盈、饶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 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240 号),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你公司未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 定。
你公司董事长钱盈、董事会秘书饶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钱盈、饶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 止执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北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2024年8月30日前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起停牌。
如公司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含当日)前仍未能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 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 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10-68573137
邮箱:luoll@nesc.cn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诚品快拍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钱盈、饶静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24]240 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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