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9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5102 证券简称:巨兆数码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张彦波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
公告编号:2023-017
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及张彦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将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和年度报告
的编制工作。公司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0号)。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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