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5102 证券简称:巨兆数码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远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远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远致财审字(2023)第 048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巨兆数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巨兆数码累计亏损人民币-31,603,133.66 元,2022 年度无营业收入,2021 年
度营业收入为 91,691.08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442,028.43 元,2019 年
度营业收入为 8,336,955.76 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059,349.79 元,经营
业绩出现严重下滑,企业未能正常展开经营事项。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巨兆数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巨兆数码已披露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
公告编号:2023-028
仍无法获取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巨兆数码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巨兆数码“其他应收款-惠州市惠阳区绿舟
贸易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 元,账龄为 2-3 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笔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远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与出具保留意见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监事会对《关于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和《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远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巨兆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