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2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5115 证券简称:西屋港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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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屋港能企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西屋港能企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公司更好发展,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持续保持现有业务发展,开拓新业务及投资合作业务的开展,努力向更加智能化、现代化、网络化的新型电力设备专业企业努力转型。(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
公告编号:2023-001
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也将为可能出现的异议股东提供可行
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西屋港能企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西屋港能企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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