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0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5117 证券简称:捷世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毛宵渤、陈坚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杨文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货物派送合作协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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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7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 991,413.66元。
2018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8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2,829,217.18 元。
2019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货物运输合同》,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9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 3,531,368.79 元。
2020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20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3,259,988.48 元。
2021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2021 年 6 月签订《2021 年中转库模具转运合同》、2021 年 10 月签订
《补充协议》,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21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
金额 2,946,295.32 元;其中根据《补充协议》规定,自 2021 年 8 月开始每月向
张北华运补贴临时工费用 2000 元(暂定,该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自
2021 年 9 月开始每月向张北华运补贴房租及电费 800 元;自 2021 年 10 月开始
每月向张北华运补贴现场及工作机网费、话费 300 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2.回避表决情况
高青曾为张北华运的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李立云曾为张北华运的法定代表
人、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 4 月 25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张北华运法定代表人由李
立云变更为杨海东;高级管理人员由高青、李立云、韩兴成变更为杨海东、韩兴成、王瑞琴。
高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芳的哥哥,李立云系高青的配偶,属于关联关系。高芳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董事李宁、赖杰仪与高芳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均为高芳的一致行动人,予以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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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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