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0 16:26:18 股吧网页版
捷世通: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0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5117 证券简称:捷世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货物派送合作协议》,张
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7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 991,413.66元。

2018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8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2,829,217.18 元。

2019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货物运输合同》,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19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 3,531,368.79 元。

2020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20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金额3,259,988.48 元。

2021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服
务协议》、2021 年 6 月签订《2021 年中转库模具转运合同》、2021 年 10 月签订
《补充协议》,张北华运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021 年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含税
金额 2,946,295.32 元;其中根据《补充协议》规定,自 2021 年 8 月开始每月向
张北华运补贴临时工费用 2000 元(暂定,该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自
2021 年 9 月开始每月向张北华运补贴房租及电费 800 元;自 2021 年 10 月开始
每月向张北华运补贴现场及工作机网费、话费 300 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至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高青曾为张北华运的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李立云曾为张北
华运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 4 月 25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张北华运
法定代表人由李立云变更为杨海东;高级管理人员由高青、李立云、韩兴成变更为杨海东、韩兴成、王瑞琴。

高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芳的哥哥,李立云系高青的配偶,属于关联关系。高芳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董事李宁、赖杰仪与高芳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均为高芳的一致行动人,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雅竹小区 2 号楼 2 单元 502 室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雅竹小区 2 号楼 2 单元 502 室

注册资本:5 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

法定代表人:杨海东

控股股东:杨海东

实际控制人:杨海东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芳的哥哥高青在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期间在张北华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高青的配偶李立云在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期间在张北华运担任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5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在公司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行为不违反相关的定价政策。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承接公司物流运输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货物派送合作协议》,承
接派送公司上游客户相关货物。

2018 年 5 月,公司与张北华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武汉神龙汽车配件逆向
服务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