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吴证券
关于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是
2 其他 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是
3 其他 年度报告未经主办券商充分事前审查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根据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版文化”)
经审计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64,103,223.42 元,公司股本总额为 56,836,359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二、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4]D-1142 号),公司 2023 年的审计报告意见为保留意见。具体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及减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3 年度公司通过和客户对账、询证和法律诉讼等方式核实应收账款的余额,但仍有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我们通过函证或替代程序无法确认。无法确认的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33.19%。我们无法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不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版文化,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年度报告未经主办券商充分事前审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醒公司按相关要求向主办券商提交《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但公司仍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无法保证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质量。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如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状况,亏损进一步扩大,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没有为主办券商预留足够的事前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可能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造成影响。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4]D1142号)
东吴证券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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