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第七章 监事会 ...... 3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第九章 通知 ...... 41
第十章 信息披露 ...... 4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2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47
第十四章 附 则 ...... 48
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 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众鑫科技大厦 90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83.635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 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策划出版为主业,开创数字出版先驱,争
做中国民营生活图书第一品牌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形象设计、艺术设计、
美术设计、工艺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不含限制项目);文化活动策划、影视 策划、图书选题策划(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从事数字出版的相关广告业务,国 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图书、报刊 出版物的发行;从事饮食、美容化妆、家庭装饰、娱乐及其他生活领域内容的数 字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 零售、网上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 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83.6359
万元人民币,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共 5683.6359 万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
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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