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证券代码:835135 证券简称:启光智造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启光智造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之需,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州启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 5,100.00 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上述公司的股权给凌秋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公司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
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资产为 80,372,054.34 元,净资产为 33,868,066.45 元。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广州启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882,007.54 元,净资产为 -761,942.29 元。公司持有其 51%股权,2023 年 2
月 28 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88,590.57 元,公司本次拟以 5,100.00 元出
售。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比例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广州启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崔旭明和董事郑
义刚分别持有启璟公司 10%和 7%的股权,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凌秋怡
住所:广东省电白县那霍镇三渡利山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