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呼阀控股”)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未能规范履行审议程序)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于近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查询获知,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取得内蒙古中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新
能源”)51.0004%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为 5,678.07123 万元。另一股东洪依 茹认缴货币出资 5,455.316321 万元,占中汽新能源注册资本的 48.9996%。同 时,洪依茹担任中汽新能源执行董事、经理。
洪依茹为呼阀控股董事,呼阀控股董事长、总经理洪文曙与洪依茹系父女 关系,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可能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公司上述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已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第三十五条“挂牌公司发生以下交易,达到披露标准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等相关规定。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及规 范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承销保荐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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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