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8:32:22 股吧网页版
呼阀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5141 证券简称:呼阀控股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呼阀科技 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但由于部分股东不能到现场参会的可 以 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此次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 为参加 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141 呼阀控股 2024 年 5 月 20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红亮等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3 年,面对公司主营行业发展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发布公告,依法开展工作, 规范公司治理。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均能按照公司董事会 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履行职责。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全体监事会成员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三)审议《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2)。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工作和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为健全公司成本管理,落实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做到各项工作事先有 计划、有安排,保证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对经营者奖惩有依据, 以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财务部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情况进行了预计。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综合考虑阀门行业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以及公司目前进行的对外投资项目, 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 2023 年度不进 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专利质押》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向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古支行申请贷款 375 万元,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15 日,合同规定计息年利率为固定利率。由公司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专
利 号 : ZL201820309201 、 3ZL201820912164 、 5ZL201520892047 、
3ZL201520891430、7ZL2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