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长江承销保荐”)作为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呼阀控股”)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按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 不适用
导服务费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呼阀控股与主办券商签署的《关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项下权利义务之三方协议》及与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关于持续督导费用之相关约定,截 至目前,呼阀控股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导 费。鉴于呼阀控股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主办券商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向呼阀控股进行第二次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
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规定,主办
券商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向呼阀控股进行首次书面催告,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进行二次书面催告,若呼阀控股在首次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按照协议约定 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在满足《指引》所规定的其他要件的情况下,主办 券商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届时公司须寻找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 督导工作。同时,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呼阀控股无 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 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仍将积极与呼阀控股保持沟通,并根据《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 作出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若呼阀控股在本次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在 满足其他规定要件情况下,主办券商有权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在主办券商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呼阀控股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 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 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持续督导服务费用催收函》
长江承销保荐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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