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5189 证券简称:颐信泰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3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189 颐信泰通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28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3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公司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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