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5189 证券简称:颐信泰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征预计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000,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刘征和宁滨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征和宁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刘征和宁滨均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刘征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安化二北里2号院2楼3单元003号
公告编号:2019-004
2.自然人
姓名:宁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院18号楼5层3单元501号
(二)关联关系
刘征与宁滨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征和宁滨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均为46.75%,二人通过哈韦斯特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均为3.25%,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00%。刘征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宁滨担任公司的董事和副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领导核心,二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确立一致行动关系,约定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统一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如果存在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和适当妥协,重新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议案。二人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对公司构成共同控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征预计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000,000元,该笔财务资助增加日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征将继续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预计全年借款金额为2,000,000元。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向刘征借款0元,预计还将借款2,000,000元,2019年公司将加强对关联方借款的控制,减少对关联方资金的依赖,同时在不损害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逐步归还关联方借款。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4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正常性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