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3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5191 证券简称:东方网升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杭州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
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
二、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原为“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挂牌
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修改后为“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挂牌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出现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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