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3
证券代码:835191 证券简称:东方网升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杭州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东方网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东方网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462号301室
第五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50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其他投资者之间涉及本章程规
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心换心,合作共赢。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务:劳务派遣业务,开展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职业介绍和人才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广播剧、电视剧,旅游资源的技术开发,酒店管理咨询,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会议会展服务,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代订客房、飞机票、火车票,经济信息咨询,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法定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一:蒯斌毅
家庭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星洲花园格兰馨庐8幢3单元602室
身份证号码:330106196510030814
以经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90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现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万仁良
家庭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沿山河社区天利人和家园 10 幢 2 单元 602
室
身份证号码:420704197708135597
以经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50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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