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5202 证券简称:蓝联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浙江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2018年度向公司关联方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监控设备等器件,金额为人民币五万捌仟贰佰元整。(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江明、陈爱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99号F座1层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99号F座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实际控制人:傅利泉
公告编号:2018-016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安防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的设计、开发、安装及销售,电子网络产品的开发、系统集成与销售,电子产品工程的设计、安装,电线电缆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控制股东傅利泉为公司股东陈爱玲的配偶,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朱江明为公司董事长。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所产生的交易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监控设备等器件,预计金额人民币五十万元。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浙江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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