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3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5206 证券简称:达人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达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698251337P
承诺主体名称 陆效军、许丹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
承诺有效期 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6
承诺履行期限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陆效军、许丹
公告编号:2021-006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1、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价格:陆效军先生及许丹女士按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0.22 元/股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截止目前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为 0.22 元/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出具的大信浙审字【2020】第 00161号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等,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效军先生及许丹女士拟以 0.22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
2、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量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及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且未签属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台股价等投机行为;
(7)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 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
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全部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其在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承诺期限
回购承诺期限为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回购承诺履行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承诺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浙江达人环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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