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王志刚、毕江峰为公
司核心员工,具体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王志刚、毕江峰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即
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王志刚、毕江峰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众诚科技: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1)。
(四)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增加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王志刚、毕江峰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四)《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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