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4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5240 证券简称:天河艺术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确定,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借款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舸、唐颖群回避表决,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席草田 1 号 701 房
关联关系:张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0-023
2. 自然人
姓名:唐颖群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席草田 1 号 701 房
关联关系:唐颖群系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舸与唐颖群系夫妻关系,两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确定,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关联交易中,公司除承担银行同期借款利息之外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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