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4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5240 证券简称:天河艺术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银德支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授信有效期二年。上述授信额度、利息及起止日期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公司拟以拥有的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君临天厦的三处房产(房产证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715268817 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715268848 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715268807 号)为上述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董事会秘书唐颖群为上述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长沙银行银德支行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舸、唐颖群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22
1. 自然人
姓名:张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席草田 1 号 701 房
关联关系:张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自然人
姓名:唐颖群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席草田 1 号 701 房
关联关系:唐颖群系公司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张舸与唐颖群系夫妻关系,两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舸及唐颖群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长沙银行银德支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授信有效期二年。上述授信额度、利息及起止日期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公司拟以拥有的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君临天厦的三处房产(房产证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715268817 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715268848 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715268807 号)为上述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董事会秘书唐颖群为上述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22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