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23
公告编号:2022-055
证券代码:835248 证券简称:越洋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75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未披露 2021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
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
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越洋”。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完善全中国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告编号:2022-055
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像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
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将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越洋”。
三、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目前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71-5353509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2560092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75 号)
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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