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0 15:51:20 股吧网页版
晶锐材料: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司治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324,717 股,占公司股本的 34.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士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60,198股,占公司股本的 0.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39,728股,占公司股本的 2.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纪永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50,767股,占公司股本的 1.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许利伟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17

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程斯磊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920,606 股,占公司股本的 9.8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世梅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宁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林宁,男,199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6 月份毕业
于郑州大学,本科学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叶腊石车间主任;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助理;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委员
会质量工程师;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
中心主任;2024 年 7 月至今,任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