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5257 证券简称:晶锐材料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司治华先生、李士栋先生、张瑜先生、纪永刚先生、许利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挂牌竞价方式依法取得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西侧的土地使用权,用地面积约 60 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购买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是否竞买成功根据竞买结果而定。(最终土地使用性质、用地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规划设计条件、交地时间、成交金额等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2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晶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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