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67
证券代码:835262 证券简称:佳乐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海乐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原担保到期继续提供担保:
公告编号:2024-067
公告编号 2022-003 中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编号(330902801211207)浙泰商银(高保)字第(01577002)号《最高额保证担保书》,该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肖海乐、王双伟共同为关联方浙江轻松培训有限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融资相关债权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
保额度为 250 万元,担保日期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期限 3
年。因借款仍在继续使用,故仍需继续提供担保,延续期限 3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 2022-003 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肖海乐、王双伟共同为中国银行公司为公司授信 300 万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JX 海
盐 2021 人借个保 089 号,期限 3 年。现借款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联一联科技
有限公司在继续使用,故仍需继续提供担保,延续期限 3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新增担保: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为支持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开拓光伏电站新能源投资业务,双方积极就融资租赁等融资项目开展战略合作。
在符合甲方授信条件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下属控股子公司合作一系列融资租赁业务,最高租赁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最高租赁本金限额是指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本金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范围。如因控股子公司按约应支付租息、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承担实现债权费用、承担取回及处置租赁物费用等而致使债权总金额超过该最高租赁本金限额的,该超过部分债权仍属于控股子公司的债权范围,控股子公司应就该超过部分债权向甲方承担清偿责任。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具体融资租赁项目将以具体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及具体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由乙方、乙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肖海乐、王双伟共同提供保证担保。乙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融资租赁项目经与甲方协商后由甲方逐笔审批、分笔放款。具体合作方式以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甲方与乙方子公司后续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67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肖海乐先生、董事王双伟女士与本议案存在关联交易,故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需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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