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835269 证券简称:长兴制药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本次会议。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加通讯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269 长兴制药 2024 年 8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成员结构,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成员结构,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三)审议《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保华先生、沈春梅女士、林丽红女士、张美女士、谈聪先生、凌国强先生、杨仲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
(四)审议《关于换届选举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金敏女士、吴怀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谢秉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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