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7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5278 证券简称:华亿传媒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华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华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华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4
厦门华亿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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