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4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5280 证券简称:春风物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春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春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杭州春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春枫”)股东祁陈海持有的 40%的股权,该
部分股权实缴 24 万元,未缴 176 万元,成交价格为 0 元。杭州春枫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认缴出资由 275 万元变更为 475 万元,占杭州
春枫注册资本的 9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59,392,470.43 元、资产
净额为人民币 131,605,624.81 元。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认缴出资额为 176 万元,
公告编号:2019-028
未达到前述法规规定的比例,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的股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杭州春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需要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19-028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祁陈海
住所:安徽省来安县武集乡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出让方祁陈海将其持有杭州春枫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上海春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为了深入拓展公司在浙江省内的业务,提升市场份额和运营时效,从而更加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和整体战略规划出发而做出的决定,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风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明确经营策略,组建良好的经营团队,以降低上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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