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5283 证券简称:ST 节水股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案件将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嘉鹏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1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通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7
3、 被告 2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主体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主岭市 2016 年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由二被告组成联合体中标,2019
年 7 月被告路桥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上述 PPP 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等由原告施工完成。原告于 2020 年 7 月施工完成后,与路桥公司签署了《工程结算书》,明确工程结算价款为 9,870,101 元。被告分期已支付
的款项明细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50 万、2020 年 1 月 21 日 200 万元、2020 年
3 月 26 日 150 万元、2021 年 6 月 23 日 200 万元、扣回其他工程多付:3849 元合
计支付 7,003,849 元。尚余 2,866,252 元工程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但仍未给付。(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二被告立即给付工程价款 2,866,252 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以 2,866,252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时止);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的通知,案件将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如本次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其对公司财务
公告编号:2024-037
的影响,尽快消除给公司经营及财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若在后续出现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传票 (2024)吉 0184 民初 2246 号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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