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35283 证券简称:ST 节水股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收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案件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沈阳工务轨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参股子公司工程承包方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参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3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联营方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5、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联营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6 月 28 日,原告与被告一分别签订《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
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截流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线穿越铁路护管工程》(以下 简称《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南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 程--截流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线穿越铁路护管工程》(以下简称《南北河工程》)、 施工地点均为四平市中心城区,合同金额分别为 15,514,098 元、31,766,078 元。 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财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结算金额为 15,513,971 元, 《南北河工程》结算金额为 22,230,727 元,现被告尚欠原告以上两项工程工程 款共计 8,914,802.69 元(其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4,159,146.50 元,《南北河 工程》4,755,656.19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全体被告共同支付本金 8,914,802.69 元。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全体被告共同支付利息 2,814,391 元(以本金
8,914,802.69 元为计算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12 月 31
公告编号:2024-053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PR)4 倍计算)。
3.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4 年 6 月 26 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 给付原告沈阳工务轨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8,671,588.69 元及利息(利
息分段计算,其中以 243,214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 2023 年 6 月 5 日;以
6,784,353.79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以 775,698.55 元
为基数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以 1,111,536.35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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