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30
公告编号:2023-121
证券代码:835287 证券简称:鹏业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而产生,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3-121
四、《关于批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石春茂、罗萍
2023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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