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30
公告编号:2023-130
证券代码:835287 证券简称:鹏业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
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公告编号:2023-130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五)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七)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
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
议。
第十一条 公司有关部门有配合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
第四章 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3-130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主任委员(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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