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5287 证券简称:鹏业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210A01204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事项,上述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了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或失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正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石春茂、罗萍、许建平
2024 年 4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