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2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5290 证券简称:正旭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四十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 第二百四十条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提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 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解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 益,并对异议股东做出合理安排。公司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方式解 终止挂牌过程中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决;若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愿协商、调 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解,也未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 主动终止挂牌的,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则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
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投资者/股
东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与其
他投资者/股东就其损失(若有)的合
理补偿等相关事宜积极主动协商解决
方案。但公司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
公告编号:2022-017
所上市或以获得上市同意为终止挂牌
议案生效条件的除外。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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