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35291 证券简称:力尊信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力尊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291 力尊信通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蕾、卢二松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C 座 C1102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9:30-15: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C 座 C1102 公
司会议室
四、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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