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5291 证券简称: 力尊信通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力尊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表人。 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告编号:2024-016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10)日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10)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六(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5%);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10%);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1)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三(3)
年内转让给职工。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审议批准关联交易的权限:
(四)审议批准关联交易的权限: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以及公 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以及公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30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0.5%的关联交易,由董 经审计总资产 0.5%的关联交易,由董 事长审批,如董事长为该关联交易的 事长审批,如董事长为该关联交易的 关联方而需回避的,应提交董事会审 关联方而需回避的,应提交董事会审 议。
议。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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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 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三、 备查文件
《北京力尊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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